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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签证

台湾通行证y签签证材料(台湾办理通行证和签证)

倜然 2024-05-28旅游签证
从2019年8月1日起,暂停赴台个人游试点。目前去台湾仅保留商务应邀入台、探亲赴台、购房入台、医疗入台等。通过我司购买台湾房产后的免费办理“不动产入台证”,该入台证成为稀有的大陆普通人士可以自由行赴台的官方通行证。拿证“入台证”办理“通行证”即可自由往返陆台两地……

从2019年8月1日起,暂停赴台个人游试点。目前去台湾仅保留商务应邀入台、探亲赴台、购房入台、医疗入台等。通过我司购买台湾房产后的免费办理“不动产入台证”,该入台证成为稀有的大陆普通人士可以自由行赴台的官方通行证。拿证“入台证”办理“通行证”即可自由往返陆台两地

台湾护照如何办理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见标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首次申请须另外提交相同规格的相片2张。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户口簿。

(三)提交具有经营赴台旅游资质的组团旅行社出具的团队旅游办证名单表。

(四)旅游团领队申办证件及签注由其所在的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交验组团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其中异地申请的,由审批机关发函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相关情况后予以办理。

(五)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提交申请。

(六)持证人遗失证件,向原受理申请的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提交证件报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

(七)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证件内页用完,证件损毁的须申请换发,提交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八)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但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或代办,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应资料;申请人年满70周岁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须提交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九)申请人另需按组团旅游社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办理“入台许可”。

相关知识:办理台湾护照所需条件

1、在职人员提供任职半年以上“在职证明信”;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团体和外企提供“注册登记证”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在校证明”。

4、退休和无业人员提供存期三个月以上本人名义5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或同等金额银行存单复印件。

5、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并需要本人签字。

6、有良好出境记录的护照或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办理台湾护照也就是我们说的通行证需要根据规定进行办理,不然就不能顺利通行。对于办理台湾护照所需条件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大家要了解清楚。

去香港澳门的港澳通行证,L签注、G签注、S签注分别是代表团队旅游签证、个人旅游签证、商务签证。

去台湾的统一是台湾通行证,有了台湾通行证后还要办理入台证才可以去台湾旅游的。

当然可以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办港澳通行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同时提交复印件;2.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G签注和入台证都是去往台湾旅游所需的证件,但是在发放单位等方面是不同的,区别为:

1、办理地点不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G签注是在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的个人旅游签注;而入台证是台湾当局内政部移民署办理的。

2、受理区域不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受理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办理处;而受理台湾地区自由行入台证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厦门、天津、杭州、广州、南京、济南、重庆、西安、深圳、福州、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成都和泉州等城市户口的居民。

3、使用期限不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G签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而入台证的有效期为为三个月,可以停留最多十五天,但只可以出入境一次,之后要再重新在网上申请。

4、证件分类不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G签注在有效期内单次使用的,而入台证分单次证、逐次证、一年多次证、三年多次证之分。 来源:——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来源:——入台证

可以的,在大陆地级以上城市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台胞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台湾居民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1、有效期不足半年的;

2、签注页即将用完的;

3、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

4、持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境的;

5、需要补发或者换发的其他情形。 在本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同时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但在外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只能同时申请有效期为3个月的一次来往大陆签注。 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胞证需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和本人近期两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33mmX48mm);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交验本人台湾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3、因遗失、被盗原因申请补发台胞证的,须提交刊登在地级市以上(含)报纸上的作废声明。4、申请补、换发台胞证,同时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办台湾签证需要:1、办理台湾通行证。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入境科办理,需要照片(蓝底两寸有回执)\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台湾方面的公务邀请函。(如果您是政府等公务人员,还需要省市级台办的批准)。 2、办理入台证。办理好通行证后,应该由台湾方邀请单位代办入台证。台湾方面提供的表格、白底照片(大致为两寸,头部大小长度不小于35MM)、身份证复印件等。 3、回寄入台证。台湾方将办好的入台证寄给您,大陆公民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没有入台证是不予办理登机的,进入台湾海关时没有入台证也无法进入台湾。所需材料: 申请前往台湾进行经贸活动和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卫生、新闻等各项交流,以及参观、访问、考察、采访、举办展览会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户口簿和身份证上姓名、出生日期应与台湾地区旅行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一致。现役军人须先办理临时身份证。  (2)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件。(领队附原件,其他人收复印件,每人一份)。  (3)提交申请人人事档案单位公函(公函须写明申请人何时何因赴台,是否同意。申请人系中央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司局级党委或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出具意见;申请人系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县团级党委或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出具意见;申请人系单位领导干部,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意见。每人一函。同一单位同一团内有2 人以上的可开一份公函,但说明每个人的姓名。一人交公函原件,其他人交公函复印件。  (4)台湾地区旅行证复印件。  (5)提交填写完整的因公赴台申请表。  (6)提交三张二寸照片(一张贴在因公赴台申请表上,其他二张背后写上申请人姓名随表交上)。  (7)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B5大小纸张,具体规格与申请表相同。  (8)申请人已持有赴台证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    领取证件:  (1)出境证件应由申请人领取,先交费,后取证。  (2)领取证件时提交“回执”和“证件费收据”出示申请人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3)需申办单位工作人员取证的,需持单位介绍信(注明赴台人员姓名和工作人员姓名)出示取证人身份证件。  (4)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立即向工作人员询问。

台湾旅游签证是去台湾的必备证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旅游,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内地居民赴台旅游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严禁持护照等其它证件前往台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以下简称海员证)是中国籍船员在境外执行任务时表明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的证件。

第三条 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中国公民,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和使用海员证。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海员证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管理海员证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并公布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签发机关)具体负责海员证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请与签发

第五条 办理海员证可以直接向签发机关申请,也可以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经营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的航运公司代为申请。

办理渔业船员海员证应当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远洋渔业公司或者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公司提出申请。

第六条 取得海员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七条 申请办理海员证应当具备下列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

(二)船员服务簿;

(三)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

委托相关单位代为申请办理海员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被委托单位还应当提供委托书。

其中第(二)项规定的船员服务簿、第(三)项规定的船员适任证书无需申请人提供。

第八条 签发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核查申请材料,并通过出入境管理机构共享信息核查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情形,在7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签发海员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海员证登记项目包括:海员证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海员证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九条 海员证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第十条 海员证签证页已签满的,可以向签发机关申请换发,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

(二)需换发的海员证。

第十一条 海员证发生遗失、被盗、损毁等情形的,可以向签发机关申请补发,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遗失、被盗、损毁的情况说明。

第十二条 补发或者换发海员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原海员证的有效期;已过有效期的海员证自动失效。

海员证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可以重新申请签发。

重新申请签发海员证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执行。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三条 中国船员持海员证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海员证,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第十四条 中国船员持海员证出境,应当符合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关于入境过境证件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五条 持有海员证的中国船员,在其他国家、地区享有按照当地法律、有关国际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海运或者航运协定规定的权利和通行便利。

第十六条 签发机关在海员证签注限定特殊航线的,海员证仅可以用于特殊航线。

第十七条 海员证由船员本人持有并负责保管,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

第十八条 船员所持海员证在境外过期、遗失、被盗、损毁,或者船员因紧急情况需下船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回国,且本人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旅行证。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签发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注销海员证:

(一)船员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船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船员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被依法注销的;

(五)海员证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

(六)签发新海员证后,原海员证应当注销的;

(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提请海员证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海员证作废的。

第二十条 签发机关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与出入境管理机构共享海员证信息。

第二十一条 船员持海员证出境后,不得危害国家安全,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不得从事海员身份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海员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海员证的,签发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已经取得海员证的,予以撤销。

第二十四条 伪造、变造、买卖海员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收缴有关证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五条 签发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于不依法履行海员证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职责的签发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可以撤销有关指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的“特殊航线”是指中国内地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大陆至台湾地区航线,以及通航的国际河流段。

第二十八条 海员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89年8月1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89年第7号)同时废止

台湾签证效期:一般居留签证效期为三个月。

居留效期:持居留签证来华者,须于入境后十五天内向居留地 县、市政府警察局申请外侨居留证。

居留效期则依所持外侨居留证所载期限。台湾签证费用:

(一)依互惠协议订有免收签证规费之国家,其国民签证免费。

(二)其它国家人民之停留签证为:

1.单次入境:新台币一千二佰元(折合美金三十六元)。

2.多次入境:新台币二千四佰元(折合美金七十二元)。

(三)相对处理费新台币三千六百元(折合美金一百元,目前仅适用于美籍人士)。台湾居留签证申请须知适用对象:适用于持普通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因依亲、就学、受聘雇、投资、传教或从事其它业务,而拟在中华民国境内作六个月以上居留之外籍人士。应备要件:

(一)所持护照效期应有六个月以上;

(二)填妥签证申请表,两寸照片二张;

(三)来华居留证明文件或中华民国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公文;

(四)其它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