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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法人代表签证(国外有法人代表吗)

倜然 2024-05-13旅游签证
外国法人是确定的标准有多种。依准据法主义,不是依据本国法而成立的法人为外国法人。依国籍主义,具有外国国籍的法人为外国法人。确定法人国籍可以根据法人成立在何国,也可以根据法人的业务中心或事务所在何国以及社团法人的社员属何国籍等,按各国法律规定……

外国法人是确定的标准有多种。依准据法主义,不是依据本国法而成立的法人为外国法人。依国籍主义,具有外国国籍的法人为外国法人。

确定法人国籍可以根据法人成立在何国,也可以根据法人的业务中心或事务所在何国以及社团法人的社员属何国籍等,按各国法律规定加以解释。

在本国的外国法人须经认许,方能取得国内民事主体资格外国法人在本国具有的权利义务对等于本国法人在该外国具有的权利义务。

通常各国法律对外国法人权利多有限制。外国法人如在本国内设事务所,依法登记,并服从本国有关法律监督。

单纯采用一种标准来确定法人的国籍,已不适应国际经济的发展,因此一些国家要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标准来确定法人的国籍。

  日本在认定外国法人国籍时,采用注册地标准、住所地标准或国民控制标准。

  法国《巴斯塔曼特法典》被认为是采用此说的突出典范。该法典第16条规定:“公司和财团法人的原有国籍应按照认许或核准该公司和财团法人的国家的法律予以确定;”第17条规定:“社团法人的原有国籍为其成立地、并依当地立法的要求社团应予以注册或登记地所属国家的国籍;”第19条规定:“股份公司的国籍应由组织章程予以确定,或者在可以适用的情况下,由其股东大会经常开会地,如无这种开会地为依据时,由其主要管理或行政机构或理事会所在地的法律予以确定。”

  1.法人成立地说,或称登记地或设立地说。这种主张认为,法人是法律为特定目的而创设的拟制人格,它只有经过成立地国家的批准才能成为法律上的主体。因此,法人的国籍应依其取得法律人格的地方即依其成立地来决定,凡在内国成立的即为内国法人,凡在外国成立的即为外国法人。该主张为英美等国所采用,其优点是:成立地的标志十分明确,容易辨识;不经法人成立国的同意,该法人不能变更自己的国籍,有利于对法人国籍的变更和撤销等问题的监督管理。但也有人认为,采用这种标志,有时很难看出该法人实际为哪国人控制,而且最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当事人可以到成立限制较少的国家去登记设立法人,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

  2.法人住所地说。此说认为,法人的住所是法人的经营管理或营业中心所在地,因此法人的国籍应依其住所所在地而定,即住所地在内国的为内国法人,住所地在外国的为外国法人。但对于何处为法人的住所,学者的主张和各国的实践尚未能统一。不过反对者认为,住所可以由法人随意设定,依法人住所定其国籍,就可能让法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而通过虚设住所以达到改变其属人法和规避法律的目的。

  3.法人设立人国籍说,或称资本控制说。此说主张,法人的国籍应按组成法人的成员的国籍来确定。理由是,法人是由其设立人建立起来的,法人的权利实际上是由组成法人的自然人所拥有的。因此,法人国籍的确定,要看资本控制在哪国公民手中,并以该公民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不过,这种学说在运用过程中有其局限性:一是弄清法人的资本真正为何国人所控制并非易事;二是控制法人资本的股东经常变动,股东的国籍也随之变化;三是在股东国籍相异时,究竟应依人数而定其国籍还是依出资额多寡而定其国籍,无以为定;四是法人如果是发行无记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国籍便更难确定。 因此,这种主张很少被用于实践。

  4.准据法说。按照这种学说,法人都是依一定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基于该国的明示或默示认许而成立的,故法人的国籍应依法人设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来确定。在实践中,由于法人的设立往往牵涉一个以上的国家,是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而成立的。因此,依照这种学说就有可能将一些同设立准据法国没有必然联系的法人视为是该国的内国法人,并不合适。

  5.复合标准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法人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作用日益加强,出现了一种把法人的住所和法人的登记注册地结合起来确定法人国籍的主张。采用这种学说,或者综合法人的住所和组成地两项标准定其国籍;或者综合法人的住所地或成立地和准据法两项标准定其国籍。例如日本一般采取准据法主义,但要取得日本内国法人的资格,除依日本法成立外,尚须在日本设有住所,不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均被视为外国法人。 1970年国际法院在审理巴塞罗那公司案时,也指出:对于公司的外交保护权,只能赋予该公司依据其法律成立并在其领土内有注册的事务所的国家。

外国人、港澳台同胞作为法人股东在中国注册外资公司、外资个体户,不一定要找中国籍合伙人,单独自己也可以注册,另外要注意,外国人找合伙人注册公司,这个“合作人”必须是公司作为股东,而不是自然人。好比外国友人杰克想找小明注册一家深圳外资公司,那么只能小明在深圳注册一家内资公司,然后这家内资公司作为其中一个股东。

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是注册在香港的上市公司。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香港)是国资委出资在香港注册和上市的有限公司。注册在国外是为了更好的开拓国外市场和更好的与国际勾通和交流。平等的和国外通讯公司开展合作。更好的发展和服务人民。

1、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法人,定义到处都能查到,通俗的说就是在一个国家注册的企业、组织什么的,符合该注册国家的民法、商法规定,认为这个企业或组织能够像一个自然人一样享受权利,承担责任。不是自然产生的人而是法律拟制的人,是为法人。

2、在外国注册成立的法人,对我们来说,就是外国法人,比如美国可口可乐公司。但是这里需要注意,外国法人也有可能在中国同时也注册,比如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有可能在中国注册“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这样注册的公司并不是外国法人,而是中国法人。

3、综上,看是不是外国法人,主要就是看注册地,而不是看谁注册的。一个中国人跑到外国去注册了一个公司,那也是外国法人。一个老外或者外国的企业到中国来投资建立了一个公司,也是中国法人(即外资企业是中国法人)。

不会,因为任何一个公司都是一个独立的“人”。跨国公司的总部是注册在境外,那他就是一个境外法人,具有外国国籍。他在国内设立了一个合资企业或者独资企业,那这个企业是中国法人,具有中国国籍。但境内这个企业的国籍并不影响总公司的国籍,因为境内的公司也是一个独立的“人”。

打个比方,父亲是外国人,在中国和中国的老婆生了个儿子,儿子可能是中国国籍,但儿子是中国国籍不影响他老子继续是外国国籍。是相互独立的。

在我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国企业具备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