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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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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娥 2024-06-08旅游签证
一般家庭申请公屋的办法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现居香港并具有香港居留权,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带居留条件所限制(与居留期限有关的条件除外)。未获准来港居住人士不能包括在申请书内。  2. 18岁以下人士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一同申请。  3. 申请人与其他成员……

  一般家庭申请公屋的办法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现居香港并具有香港居留权,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带居留条件所限制(与居留期限有关的条件除外)。未获准来港居住人士不能包括在申请书内。

  2. 18岁以下人士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一同申请。

  3. 申请人与其他成员的关系必须为夫妇、父母、子女、祖父母、孙、未婚兄弟姊妹,或愿意与申请人共住并倚靠其供养的亲属。

  4. 申请表内所有已婚家庭成员,必须与配偶一同申请(已离婚、配偶并未获准在港居住或已去世者除外)。

  5. 申请人只可与其中一位已婚子女一同申请。

  6. 在配屋时,申请书内至少一半的家庭成员必须在香港住满七年并仍在香港居住。18岁以下的子女

  (i) 不论在何处出生,只要父母其中一人居港满七年;或

  (ii) 在香港出生并巳确立香港恒久性居民身份;

  一律视作已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规定。

  7. 在申请登记时及直至获配公屋后签订租约前期间,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i)拥有或与人共同拥有任何住宅楼宇、(ii)签订协议购购住宅楼宇,或(iii)持有一间拥有住宅楼宇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权。住宅楼宇包括任何在香港的战后住宅楼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楼宇、不受租务管制或自住的战前住宅楼宇、经建筑事务监督许可的天台搭建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丁屋批地。

  8.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每月总收入及现时的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委会规定的较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该类限额会按年修订。当房屋署职员约见时,受薪申请人必须申报收入(可扣除法定的雇员强积金或公积金供款额,即入息的5%)及提交房委会所指定的薪金证明书。而自雇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例如商业登记证、营业帐目、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报税表、生意往来的单据及帐项等以便查阅。

  9.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申报资产:

  (a) 土地例如(在香港及香港以外所拥有的土地);

  (b) 房产(例如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已落成及预售的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及已协议购卖的房产);

  (c) 车辆(例如坐拥和商用车辆);

  (d) 可转让的汽车牌照(例如的士和公共小型巴士牌照等);

  (e) 投资类别的资产(例如互惠基金、单位信托基金、上市股票、经纪投资按金、商品期货、纸黄金、存款证、保险计划和债券等);

  (f) 业务经营(例如在独资,合夥经营的商号或有限公司的权益及业务所拥有的各项资产);

  (g) 银行活定期存款及可动用的现金(例如港币及外币活期及定期存款,及港币5,000元或以上的可动用现金)

  拥有资产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以供查阅。

  10. 公屋租户整个家庭的新申请将不获接纳。

  11. 各项资助自置居所计划,例如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重建置业计划、可租可购计划、自置居所贷款计划和置业资助贷款计划等的前业主、联名业主或前借款人均不得申请。但房屋署会特别考虑有以下情况而又符合其他申请公屋条件的申请书:

  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文件以证明属上述何种情况,以便房屋署考虑是否接纳其公屋申请。

  12. 各项资助自置居所计划的家庭成员,在取消其有关记录后,只要符合公屋申请条件,便可即时申请登记在公屋轮候册。

  13. 在签订购卖协议后取消购购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以及可租可购计划楼宇的购楼人士,只要符合公屋申请条件,便可以在办妥撤销购卖协议后提交公屋申请。

  房委会有权随时修改上述规定,而有关更改将於本地公布,但不会个别通知申请人。此外,申请人有优先权处理申请事宜。申请人有权获得有关申请手续、资格准则及查询申请进度等详细资料。若未能达成处理申请书协议,申请书内其他家庭成员没有此项权利。

  申请人可选择将来编配公屋的地区、申请增加或删减申请书内家庭成员或撤销申请、接受或拒绝编配建议(须符合有关的规定)。接受编配单位时,申请人须以租客身分与房屋委员会签订租约。租住权不得转让。同时,申请人有责任提交本身和家人的详尽正确资料及证明文件,并确保申请时所作的声明真实而正确。

  在一般情况下,申请资格不得转让。因此,在填写申请表时,各家庭成员请慎重考虑以谁的名义提出申请。

  配屋办法

  房屋署在编配公屋单位时,将严格依照申请表在公屋轮候册的先后次序及申请人所选择的地区办理。房屋署不会考虑申请人所提出的理由,如健康或现住居所状况欠佳,而作出优先配屋的安排。但申请人如能提交文件(如土地审裁处发出的收楼令),证明必须於短期内迁出居所,而其申请也符合所有申请条件,并将於一年内可获配房,房屋署会提早处理其申请。入住长者住屋的年龄限制已解除,一般二人家庭的申请亦有机会获编配长者住屋的二人单位。

  单身人士租住公屋

  请选择一般家庭租住公屋 单身人士租住公屋 长者租住公屋 -长者住屋类型 特快公屋编配计划 申请细则 公屋轮候册申请人

1. 申请人的每月总收入及现时的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委会订定的较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

2. 申请人须符合适用於一般家庭申请公屋的所有申请条件。

  加入家庭成员

  名列在单身人士轮候册的申请人,如有需要,可要求加入其家庭成员,以符合一般家庭申请公屋资格。申请人原先轮候的时间,将会计算入其申请内,但只以半数计算,并以不超过一年半为限。

配屋办法

单位编配将严格依照申请表在公屋轮候册上的先后次序及申请人所选择的地区办理。合资格的申请人将获编配一人单位,由於资源有限,申请人不能坚持编配某种类型的一人单位,现时,入住长者住屋的年龄限制已解除,因此,非长者单身人士申请人也有机会获编配长者住屋的一人单位。若单身人士在配屋时年满60岁,则可按「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办理。

  非长者一人申请公屋编配政策

  房委会辖下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已於2005年9月29日通过为编配予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租住公屋数量每年设定配额,并设立一个计分制度,让较年长的申请者获优先编配单位。

公屋申请採用申请人填表(公屋轮候册)排队轮候,申请公屋的家庭或个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香港永久居民。其每月家庭总收入及现时的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委会规定的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该类限额会按年修订,且不能拥有私人住宅物业。房委会每年对公屋申请条件进行一次调整,从申请到入住公屋需要经过3次审核,5个流程才能最终入住。居住公屋满10年的居民每两年要申报一次家庭收入,对家庭资产超出限额的家庭将收取两倍租金。虚报材料的家庭会面临罚款甚至监禁。

任何年满18岁的人士,并持有入境香港的有效旅行证件(例如往来港澳通行证、前往港澳通行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分证、以及其他护照或旅行证件)及签注/签证/进入许可,可使用本计划的网上预约系统,预约来港日期及使用指定陆路出入境管制站的名额。

  成功预约名额的非香港居民必须按预约的指明日期和口岸入境香港,并在入境香港时持有在入境当天或当天之前三天内取得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可自2021年9月15日起入境香港时,获豁免强制检疫。该14天不包括该人士在广东省或澳门当地根据当时的要求而须完成的强制检疫期。

香港外国居民多少,占香港总人口比例

香港人口统计按国籍划分的人口

国籍 人数 (百分比)

中国(永久居留地是香港) 6374211 (92.9%)

中国(永久居留地不是香港) 86062 (1.3%)

菲律宾 115349 (1.7%)

印尼 110576 (1.6%)

英国 24990 (0.4%)

印度 17782 (0.3%)

泰国 16151 (0.2%)

尼泊尔 15845 (0.2%)

日本 13887 (0.2%)

美国 13608 (0.2%)

加拿大 11976 (0.2%)

其他 51728 (0.8%)

一共有差不多四十万外国人居住在香港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的定义,以下人士(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享有香港居留权:

1、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3、第(一)、(二)两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

4、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

5、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第(四)项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二十一周岁的子女;

6、第(一)至(五)项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权的人。

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每张香港身份证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在姓名一栏下面,亦印有中文电码,以方便政府或机构作输入姓名之用。

续居住7年一般是指有父母或者配偶在香港定居,然後申请内地的你来香港定居,在香港居住满7年之後才可以申请永久居民!以上所说的是以定居为目的然後申请永久居留的,一年要在香港居住183天以上的才算通常居住

1. 在香港连续居住七年以上可以申请成为永久居民,也可以不申请,一直续工作签证。只要符合工作签证的条件,工签是不会拒签的。2. 申请办理永久居民身份时,香港入境处员工一定会提醒你回内地注销户口,但是注销内地户口一定是在永居通过之后的,也就是不管有没有注销内地户口,都可以拿到永居。3. 有了永居身份就可以申请香港护照,跟内地户口无关。跟回乡证无关。4. 通常你申请永居时,允许你逗留香港的工作签注尚未过期,也就是还可以用港澳通行证进出香港。这次签注过期后,香港入境处不会再给你发工签,所以内地也不会给你发香港逗留签注。此时需要拿香港永居身份证回内地注销户口,再回香港办回乡证,回乡证是香港居民进出内地的唯一证件。总结一下:只有回乡证跟内地户口冲突。

p.s. 坊间传闻的绕开注销户口的办法,基本都只是拖时间而已。p.s. 也有坊间传闻,换了香港永居而注销户口后,如果又改变主意,也可以去放弃香港永居而把户口迁回来。p.s. 坊间传闻,工签和永居给dependent(父母、配偶)的居留条件不一样(比如配偶能不能工作etc)。

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最好在到期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然後他们会通知你们几时办理。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单程证和身份证以及签证身份书的复印件。邮寄过去就可以了。。但是办理的时候只需要带上他们的通知书以及香港身份证就可以了。

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的子女,如果未满18岁是可以申请随父母去香港的,条件是父母其中一方必须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但从2011年4月1日开始,香港及内地分批对父母在香港,而超过18岁的子女在内地人仕开放申请,让18岁或以上旳子女可以申请去香港定居。

第五批申请的开始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条件为2001年11月1日前父母在香港取得身份让证时内地的子女还未满4周岁。

如果合乎相关条件并且打算申请的,建议向户口当地的出入境部门咨询。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d82d158ccbf6c8132a4eb14ba3eb13532fa40bf

成为香港澳门永久居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1、在香港或澳门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澳门定居;

2、在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澳门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香港澳门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或澳门有居留权。

享有居留权,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时,须同时申请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需要7年。 期间必须每次离港不超过半年。不过如果7年之内每半年回香港过下关。而且没有在香港居住或者工作,入境处有权不批给永久居民身份证的。 所以最好在香港居住。当然,入境处还会考虑你在香港是否有物业,家人是否在香港。批不批完全由入境处决定。 香港身份证共分为两类,分别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居民身份证”。年满11岁人士所领取的身份证,亦称为儿童身份证,而年满18岁人士需于18岁生日后的30天内,更换成人身份证。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拥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俗称“三粒(颗)星”,因他们所持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注有“***”的标记而得名。只代表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非永久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没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 扩展资料: 永久身份证申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⑴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⑵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⑶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享有居留权,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时,须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除提交上述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所需文件外,还须提交: 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表》(18岁或以上人士填写ROP143表,18岁以下人士填写ROP144表)。 ⒉提供下列任何一种证件(正本及影印件): ⑴“香港身份证明书”(简称CI)。 ⑵“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简称BNO)。 ⑶“英国属土公民(香港)护照”(简称BDTC)。 ⑷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在香港享有居留权的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香港身份证这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