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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签证

外国人在中国团聚签证(外国人在中国团聚签证非法就业要怎么处理?)

艳娥 2024-05-24旅游签证
如果是在中国办理中国的团聚签证续签,那么你只要带上亲属的关系证明。比如是夫妻团聚的我,带上另一半的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邀请函,还有自己的护照,体检报告就可以去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续签签证了。一般无误,14个工作日内会给你签证。……

如果是在中国办理中国的团聚签证续签,那么你只要带上亲属的关系证明。比如是夫妻团聚的我,带上另一半的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邀请函,还有自己的护照,体检报告就可以去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续签签证了。一般无误,14个工作日内会给你签证。

如果是华人,一般一次可以给你两年的团聚签证,欧美的或其他种族的外国人一般一年一签

关于“跨国婚姻团聚签可以有多长时间?”这个问题,我来谈谈吧!据我所知,跨国婚姻的团聚签证可以是三个月或者是半年。到期了必须要去重新申请办理签证。办理签证是每个国家都有的,不针对某一个人某一个国家,想必大家都能明白这个道理吧!

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探亲签证分长期(Q1)和短期(Q2),其中Q1签证最长有效期可达5年。到期可申请延长居留许可。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答案是:西班牙政府允许16岁以上的外国人赴西班牙从事劳务,但申请者必须取得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即与西班牙的雇主或亲友签订的工作合同)证明,才能向西班牙驻华使馆申办入境手续。

  居留和工作许可的有效期为1年,期满可申请延长。中国公民可能获得工作许可的,主要限于厨师身份。

  工作和家庭团聚签证,自申请人递交使馆批准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

签证受理区: 瑞士家庭团聚签证-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瑞士家庭团聚签证-广州领区: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 瑞士家庭团聚签证-北京领区:除以上地区以外全部在北京领区。    签证所需材料:    瑞士家庭团聚签证需要的材料:   签证到期后仍有3个月有效期且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的因私护照或官方旅行文件; 护照信息页包括签字页以及过去所持的申根签证(如有)的复印件各两张;   签证申请表;   4张尺寸为3.5cm x 4.5cm的白底彩色近照 ;  2张配偶的瑞士许可证的复印件(如适用); 2张配偶/父母的护照信息页包括签字页的清晰复印件; 2份配偶/父母的雇佣合同(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2份来自配偶/父母的邀请信,要求为申请者申请居留许可; 9.2份经外交部认证的结婚公证(非英语、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结婚证需公证翻译); 10. 2份经外交部认证的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公证(如适用)(非英语、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出生证需公证翻译); 11. 2份申请人本人或者配偶资金证明:过去3-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签证办理时间 :8-12周 。  预约面签时间 :需要本人亲自递交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可以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具体规定如下:一、申请对象长期探望在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在京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二、申请材料(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在京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三)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可提交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或相关街道、派出所、政府机关单位人事部门、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相关公证等。非持Q1签证入境者,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在华期间生活费用和遵守中国法律担保(被探望人未满18岁的,由申请人自己担保)。如提交外国主管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五)被探望人的身份证件和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1. 探望中国公民,提交北京市户口簿或暂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2. 探望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和国外定居证明,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3. 探望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4. 探望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5. 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六)申请寄养的,还应当提交:1. 被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人的,还应提交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2. 经公证的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3. 受托人提交北京市户口簿或暂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七)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还应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八)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可以申请居留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其他人员可以申请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最短不少于180日。四、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被探望人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二)申请材料均交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A4纸)。(三)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四)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五、法规提示(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二)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三)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六)对于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