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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旅游签证办不了团费可以退吗日本签证电子档要求,日本电子签证办理流程

闻子 2024-07-09旅游签证
日本商务签证材料 1、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文一份,英文一份,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红章.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

日本商务签证材料

1、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文一份,英文一份,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红章.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3、包括“身元保证书”、“招聘理由书”、“滞在预定书”、“申请人名单”。(其中行程表安排必须有效,“身元保证书”必须盖有邀请公司的公章及负责人的私章);

4、日方担保人资料: a.保证人为己办理法人登记的企业,社团时提供登记薄誉本(如果邀请方是日本的上市企业,可以用会社四季报中该公司部分的复印件代替登记薄誉本); b.担保人为未办理法人登记的社团时提供"现在事项全部证明书"(营业执照公证书). c.担保人为个体经营者时提供企业概况数目. d.担保人为大学教授并为文化交流目的的的邀请时,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

如果需要更换就职单位或者职业的话,是需要重新办理新的证件,如果现在就在日本的话,可以直接去办理的,材料,手续和费用与以前办理的没有差别。

商务签针对的是来日本自主商务交流和参加会议用的,一般时效短,办理审查比较麻烦,而且只能在内地的使领馆接受申请和办理。

如果你在日本工作的话,可以让你的单位提供担保和证明材料,办理工作签,而且只有工作签才能去申请居留权。

工作签你可以在日本本地续签,一般首次办理的可以续签两次。当然工作签的期限,续签次数等等的,与就职的企业规模,职位和薪资水平有关联。

一般来说,技工类职业的,需要满5到8年,没有违法记录和滞留记载的,高级知识分子和工程师的,3到5年,没有违法记录和滞留记载的,就可以去申请居留权,如果有不动产或者高级职位的,会更容易申请的了。

而且现在对于内地护照办理樱花卡的,是比较严格的,需要提供很多财产证明辅助申请的。

在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时候还需要你的语言测试等等一系列的检查。

你只注意到了一个方面,中国的公司。并没有注意日方的公司。中国公司的材料好弄,日本的就未必了。在日滞留不归或犯法,均需要日方公司负责,没有哪个日本公司愿意冒这个风险的。再说,万一出问题,对在中国的公司可能没办法。但对在日本的公司,影响会很大的。

一、递签材料的增加

  在如今的签证办理中,除了原本那些常规的材料之外,领馆是另外再增加了两样材料。第一样是誓约书复印件,需要两份,这个誓约书是由学生所申请的语言学校来发的。第二样是学生的确认书这个需要和相关的代办机构索取。但有一部分学生是已经在2月份的时候就交过材料了,但现在这些学生依旧需要把两份材料进行补充然后交给领馆。

二、4/7/10月入学学生的审查以及入境

  自己的签证在什么时候才审查?什么时候才能入境?因为目前使馆才开始回复递签,所以具体的情况还是不太明确的。现在日本的领馆是在对全部拥有在留资格的学生进行签证办理的受理,只是使馆每天能够接收的审理人数是有限的,所以按照这样的情况,使馆对于4月生的签证递交应该是会优先审查的。但不管自己是属于哪一月入学的,现在抓紧递签才是更重要的,早些递签,自然就能早些被审理。

2021年日本三年多次往返签证要求主要有3条:

  1.申请签证后首次入境日本,行程中必须包含冲绳县或者东北三县(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其中一县,并且在当地入住至少一晚。虽然不要求在以上4个县出入境,但申请时需要提交行程单以及住宿a预订单作为凭证,回国后还要将当地旅店开具的住宿证明交到使领馆,才能正式激活签证;

  2.按照日本使领馆官方要求,年收入需要提交年薪相对应金额的完税证明,但据不少穷游er反馈,旅行社接受完税证明、金额足够多的存款证明或工资卡至少半年的带有工资以及奖金标记的流水账单;

  3.3年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为3年,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为90天。申请人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即使收入上没有达到要求,也可以一起申请,而且可以单独前往日本,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为30天。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日本签证照片尺寸是4.5*4.5cm白底彩色的近照。

日本签证发放条件如下: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入管法第5条第1项:符合下列各款情况之一的外国人不得进入日本。

第1款:有关传染病预防及传染病患者医疗的法律(1998年法律第114号)所规定的一类传染病、二类传染病或指定传染病(仅限于根据该法第7条规定、根据政令规定,适用该法第19条或第20条规定者)的患者(包含该法第8条规定的一类传染病、二类传染病或指定传染病患者)及有新的传染症状者。

第2款:精神保健及精神障碍者福利相关法律(1950年法律第122号)规定的精神障碍者。

第3款:贫困者、流浪者等生活上有可能成为地方公共团体负担者。

第4款:违反日本或日本以外国家的法律,被处以1年以上徒刑或监禁或受相当于这些刑罚处罚的人。

一、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日目的并拟定行程计划。

2. 登陆日本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和签证所需材料,下载签证申请表。

3. 选择代理机构办理签证申请,准备签证材料,缴纳签证费和签证服务费。

4. 等候签证申请审核或补充资料。

5. 领取签证。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使领馆联系。

二、签证材料

1. 团体与个人观光旅行签证

1) 签证是发给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申请人,除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目的都不属于此类签证颁发范围。

2) 团体观光旅行:人数在5名—49人以下为团体,赴日行程15天以内。

3) 个人观光旅行:日方对人数更少的中国游客可发放个人旅游签证。与团队观光不同的是中日双方旅行社均不需要派领队和导游。

4) 中国公民如需申请此类签证,需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授权的中国各旅行社进行申请。有关签证手续,由各指定旅行社代为申请。

2. 短期商务签证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5) 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 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7) 户口簿复印件.

8)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详见使馆网站说明。

3. 配偶短期停留签证

1) 颁发对象:

(1) 在中国国内居住1年以上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者和持有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人员)的中国配偶。

(2) 若有去过日本的经历,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

(3) 不符合以上条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应按一般探亲访友形式申请签证。申请多次签证时,必须能确认夫妻结婚及在中国同居一年以上,且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

2) 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

(5)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6) 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仅限申请多次签证时提交)。

(7) 申请人配偶(日本人)还需提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出入境记录页)和户籍誊本(发行后3个月内、能确认户主为该日本人,且与申请人有婚姻事实)。

(8) 申请人或配偶另外还需提供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等能证明在职的材料,以及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能证明收入所得的材料。

4. 探亲访友签证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

5)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6)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如亲属关系公证书、照片、书信等)。

7) 日方担保资料和邀请人需准备材料详见使馆网站。

5. 访日医疗居留签证

1) 医疗居留签证是发给以在日本接受治疗为目的而访日的外国患者(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的受诊者等)及其陪护人的签证。

2) 接纳范围:不仅限于在医疗机构中的治疗行为,还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牙科治疗、疗养等。

3) 根据需要,发给外国患者多次有效的签证。多次有效签证仅限于发给1次停留期在90天以内的人。申请多次有效签证时,需要提交医生出具的“治疗预定表”。

4) 陪护人可以是患者的亲属,也可以是非亲属。陪护人将与患者获得相同的签证。但是,陪护人的访日目的仅为照料该患者的日常生活,不得从事可以获得报酬的活动。

5) 有效期限为3年或根据患者的病情等而定。

6) 停留期,最长6个月。具体停留期依患者病情而定。预定停留期超过90天的,必须以住院为前提。这种情况时,外国患者必须通过本人住院的医疗机构之职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7) 签证申请手续注意事项

(1) 希望在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外国患者需参考使馆网站所列的身份担保机构(国际医疗交流协调员、旅行社等)一览表,并与其中任何一个机构联系,委托受诊等安排。

(2) 请通过身份担保机构确定接纳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预定证明书及身份担保机构发行的身份保证书”(根据需要,也请取得治疗预定表)。

(3) 外国患者在日本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陪护人请提交以下1~3及6。)

8) 护照。

9) 签证申请表。

10) 照片。

11) “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份担保机构发行的身份保证书”。

12) 证明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材料(银行余额证明书等)。另,根据外国患者的国籍,提交材料会有所差异。具体提交材料,可咨询居住地所属领区的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13) 户口簿复印件。

(1)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在本领区内的申请)。

(2)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因住院接受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

(3) “治疗预定表”(因需多次治疗必需访日时)。

(1) 护照;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

(3) 日本入境签证申请表(由日本使、领馆发给,在右上角贴申请人照片1张);

(4) 入国理由书1份,本人自备纸书写;

(5) 本人简历1份(中学以后),本人自备纸书写;

(6) 誓约书1份,由日本使、领馆提供,申请人签名;

(7) 入学许可书复印件1份(赴日研修和兴业人员不用);

(8)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复印件1份;

(9) 就学生状况调查票(日本驻华使、领馆提供,非就学者不用);

(10)赴日研修人员,需提供研修计划书、同日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

(11)有技能去日本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职业公证书同日方的合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