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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签证

台湾工作签证期限(台湾签证最长期限多久)

静子 2024-02-11商务签证
台胞在大陆期间,因合理原因而不能在台胞证有效期内按时离境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的入出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延长其在大陆的停留期。有关申请延长停留期的具体规定,主要由台胞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制定。根据1991年12月17日颁布的《两岸往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台胞在大陆期间,因合理原因而不能在台胞证有效期内按时离境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的入出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延长其在大陆的停留期。有关申请延长停留期的具体规定,主要由台胞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制定。

根据1991年12月17日颁布的《两岸往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超过台胞证有效期后仍滞留在大陆的,属于“逾期非法居留”,可以“处以警告,单处或并处每逾期一日100元的罚款”。逾期居留的台胞,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本人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提供书面陈述并说明过期原因;

(二)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

(三)台胞提供2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港澳台侨证件延期、补发申请审批表;

(四)公安机关出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每逾期一日罚款人民币100元计算;

(五)公安机关将已超过有效期的“台胞证”延期一个月有效,该有效期自处罚之日起计算。台胞必须在有效期内离境。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证明的原件。

4、申请定居、探亲或赴台处理其他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

5、单位意见。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应邀赴台、赴台商务、学习、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2)前往台湾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台办出具的 “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3)赴台学习的,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4)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7、申请补发、换发证件申请材料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规定的申请材料。其中换发证件的,还需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 ,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2.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如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具体情况请询出入境管理中心。

  许可主体:苏州市公安局

  事项性质:许可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16、19、21条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期限:6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台湾居民所持《中国公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证件即将到期、签注页用完或证件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早9:00~晚17:00

台湾通行证的签注类型一共9种

1、团队旅游签注(L):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赴台团队旅游游客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可签发最长1年且不超过领队证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签注。)

2、个人旅游签注(G):(2019年8月1日期暂停办理)

3、探亲签注(T):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根据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依申请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4、定居签注(D):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5、应邀签注(Y):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批件”,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6、商务签注(F):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立项批复”,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7、学习签注(X):

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根据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载明的学制签发相应的多次有效签注。)

8、乘务签注(C):

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批件”,签发1年或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9、其他签注(Q):

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根据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多次有效签注;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依申请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多次有效签注。)

到台湾探亲需要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两证缺一不可。 探亲时间为一个月,但是可申请延长,最多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