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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签证

工作签证办理流程签证手写还是打印(签证单签字)

闻子 2024-02-27商务签证
表格制作是由施工方制作,并填写需要签证的内容,签字由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栏应该有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还有一栏是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签名:这种情况只能称阅过,相关人未发表同意与否的意见。签名+同意:同意二字看似简单实则意思含糊,是同意乙方所报工程量属实呢,还是同意乙方所报送单价呢,亦或二……

表格制作是由施工方制作,并填写需要签证的内容,签字由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栏应该有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还有一栏是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签名:这种情况只能称阅过,相关人未发表同意与否的意见。

签名+同意:同意二字看似简单实则意思含糊,是同意乙方所报工程量属实呢,还是同意乙方所报送单价呢,亦或二者都同意呢,如果在合同中发包人授权监理人管理工程的话,则仅有发包人签名的签证是无效的,如果还有监理人签字,则该签证的处理结果可能是,工程量得到认可,单价经过审核后未必得到认可,造价工程师也可能签按审核的价格进入结算。

签名+情况属实:如果发包人签署意见为情况属实,则充其量只能作为费用与工期索赔的证据,而并非签证。能否增加费用或者顺延竣工日期尚要结合合同约定以及其他证据材料综合认定。如是以上情况属实,发包人及造价工程师根据合同的结算方式,审查结算内容的合法性,如有重复计价现象,发包人及造价工程师完全可以拒绝结算重复计价部分,因为以上情况属实只能说明事实的存在,并没有完全确认所列项目可以结算。

监理人往往认为情况属实仅仅是见证承包人做的事情属实,工程量和价钱由发包人自己核定,原因是怕管多了发包人认为监理人为承包人说话。

签名+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结算:发包人既确认了事实的存在并同意支付事实的费用,如确属签证人员失误引起的重复计价,造价工程师应将问题提交由发承包人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造价工程师一般只能认为发包人愿意额外支付此项重复费用因某种理由补贴给承包人。

签证必须遵守的原则:

能够附图的(草图、示意图)尽量避免单纯的文字形式进行签证;签证应尽量做到有据可依,尽量把签证图纸化。

能够签事实的尽量避免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

能够签工程量的尽量避免直接签单价;

能够签单价的尽量避免直接签总价;

费用签证必须经过索赔程序方能进行,避免直接进行费用签证。

签证虽然在法律层面上是一种补充协议,对发承包人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从法律意义上讲,只有法院才有权撤销或否定其效力,但造价工程师可建议发承包人双方重新达成新的协议,从而否决原先不实的签证。

直接签总价或单价的签证审核。补充项目以单方造价或总价方式的签证,造价工程师审核一般可以先运用工程量和材料价格签证的确认方法对工程量和材料价格予以审核,再参考国家定额标准和有关文件进行测算,签证的单方造价和总价格高于测算结果,如无特殊原因,则建议发承包人双方推翻原签证,达成新的签证(如按测算结果确认)

直接签结果(包括工程量)的签证审核。可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复核所签工程量的真实性,如工程量不实,仍可建议发承包人双方达成新的签证。

仅签文字事实签证的审核。对既无明确的工程量,也无明确的价值量,仅仅从技术的角度陈述某一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的签证。造价工程师审核这样一种签证要采取一个切入点的方法进行;首先考虑这一项目是否需要作为增加项目,是不是重复计算;界定的方法:分析和证实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对于某一项内容是否知道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生了,如发生了是否知道这项内容在原预算的某一个定额子目中有没有包含,分析证实后说明清楚,然后加以界定,准确计算。

签文字事实+附图(草图、示意图)签证的审核。这样较详细的,在审核内容真实的情况下,可按一般审核的方法进行即可。

工程签证单监理工程师签证需要做到以下七个原则:

1、准确计算原则

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2、实事求是原则

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及时处理原则

现场签证不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抓紧时间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

4、避免重复原则

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合同承诺、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5、废料回收原则

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由回收单位出具证明。

6、现场跟踪原则

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凡是费用数额较大(具体额度由业主根据工程大小确定)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承包商应与现场监理人员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7、授权适度原则

分清签证权限,加强签证管理,签证必须由谁来签认,谁签认才有效,什么样的形式才有效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首先先做一个表格,表头是“工程签证单”。表格中要涉及到工程项目名称、单位工程名称、申报索赔签证内容都必须清楚的填写无误。

下面要设置签章栏,比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如果还涉及到其他单位,一定都要设置签章栏。

检查表格中是否有错误,如果没有就可以打印出来,找负责人签字盖章了。

1、其实项目部就是甲方代表。

2、对于工程签证单等 一般在合同中,会约定甲方代表(项目部)可以行使的权利,如果签证事项是属于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这时,即使只有甲方代表的签字,那怕没有项目部章,也是可以作为结算依据的。

3、不过这样的话,对于甲方来说风险就很大了。因为虽然甲方单位对甲方代表进行了授权,但当甲方代表行使权利时,单位领导还是希望知情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会让甲方措手不及。

所以一般情况下,甲方单位都是希望对甲方代表进行监督,同时便于单位在作出重大决策时,能进行三级复核,那么一般在合同中约定有效签证的条件,如“必须有监理、甲方的签字、盖章”等,你可以看看合同在这方面是怎么约定的。4、这里可以延伸到另一个问题,如果只有甲方代表签名没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除非合同中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无约定,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等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如果签字人行使的权利是在授权范围内,没有盖章,合同依然有效。 至于签证单盖章是公章还是项目章,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应该都是有效的。

签证单总监代表如果持有总监委托书是可以签字的,否则,就不可以。

从签证的内容来讲,虽然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格式和风格,但其基本内容都万变不离其宗, 也 可以说每个国家的签证都必须包括的基本内容有:签证种类、签证代号、入出境(过境)目的、停留期 限、有效次数、签发机构、签发地点、签证官员签字盖章、签发日期和签证费用。

有的国家还附有签 证获得者照片(与护照上的一致),有的还贴有印花和防伪标识等。

做工程术语,签证:就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价格和投标时发生变化,需要向监理、业主确认并予以批准的术语。。。材料签证价,应该是在施工中有材料发生价格变化导致需要重新上报监理、业主需要审批核定价格的意思吧。

比如:以前你XX大理石报价为500元,但现在进购价为600元,这时你就需要做签证,填一份签证单,由监理、业主签字认可。

对于谁有权对洽商单等签证上有签字确认的权利,首先要看合同对此有无特别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不应对此限制过严,应认为发包人项目工程部的现场工作人员在洽商单等签证上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合同有约定,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签证上的签字人在发包人认可的其他协议或其他签证上签过字的,可按表见代理进行处理;对于洽商单等签证的效力,当事人可通过反证予以推翻。

比如发包人可以通过举证证明洽商单中确认的工程增项实际并不存在,即可推翻洽商单的效力。

我们通常对现场签证单问题是如下处理的:

1、签证单通常由施工方填写或提出

2、签证单的适用范围一般为发生工程量变更的部分(增或减),

3、好像没有与工程量签证单有关的相应国家或行业规范,但需要事先约定一些相关的事项,如三方(甲、乙、监理)或四方(甲、乙、监理、设计)签字盖章的级别,签证单留存的分数,具体的填写要求(附图、预算等)

4、一般的施工单位都有各自签证单的格式,只要参与各方认可就行

5、(工程量)签证单往往涉及到工程量的变化,所以履行相关手续应该严格,因为它会影响到工程款结算

6、对于不发生工程量变更的部分,我们主要采用的是工作联络(或联系)单的方式

我们通常对现场签证单问题是如下处理的:

1、签证单通常由施工方填写或提出

2、签证单的适用范围一般为发生工程量变更的部分(增或减),

3、好像没有与工程量签证单有关的相应国家或行业规范,但需要事先约定一些相关的事项,如三方(甲、乙、监理)或四方(甲、乙、监理、设计)签字盖章的级别,签证单留存的分数,具体的填写要求(附图、预算等)4、一般的施工单位都有各自签证单的格式,只要参与各方认可就行5、(工程量)签证单往往涉及到工程量的变化,所以履行相关手续应该严格,因为它会影响到工程款结算6、对于不发生工程量变更的部分,我们主要采用的是工作联络(或联系)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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