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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签证申请表下载(《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静子 2024-07-19商务签证
上海民房办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1、上海居住证申请表;2、个人有效身份证;3、上海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①居住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②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③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

上海民房办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1、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上海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

①居住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

②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亲戚朋友家,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来沪就业合同;

5、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上);

6、个人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

7、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提供结婚证及认定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来沪就读、进修提供上海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上海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上海市居住证不能在网上办理。必须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现在办理居住证只需2个条件:个人信息证明(办理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在上海合法居住证明(以下3选1)

(1)本人自购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验原件)

(2)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复印件(验原件)

(3)近亲属自购房,房产证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上海居住证申请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在上海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等)。上海居住证办理地点按照新政策,各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站式办理以下涉及居住证的所有业务,无需再跑多个部门。

而且大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周末竟然也上班,无需在工作日请假啦!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居住登记凭证满半年后,去派出所办理。

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

5、办结。审核通过的居住证系统2个工作日内向市制证中心发送制证数据,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业务办结。

6、送达。3个工作日内证件流转到受理点或邮局,申领人可以凭受理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提示: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申请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3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再为其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

6、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及流程全攻略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办理条件

来沪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线下申请需填写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原件(线上无需提交,通过数据核验核实)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择其一提供,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应材料数据的可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可用《亲属关系承诺书》代替,《亲属关系承诺书》在窗口直接填报。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 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上海居住证的分类: A类(cw9,cr100开头):国内引进人才居住证。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拼参加中考B类(L开头)国外引进人才据住证。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C类:临时居住证,相当于暂住证。享受以上两类相关待遇。随员居住证:和C类雷同,不享受相关待遇。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取消了暂住证,可以直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相应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2.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签字,核对材料;

3.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4.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5.凭个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领取证件。

扩展资料:

申办条件如下: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居住登记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和健康状况证明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就业的,提供综合保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者投资、开业等相关证明;

作为人才引进的,提供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能力业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者投资、开业等相关证明;

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