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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办签证旅行社(昆明办签证旅行社有哪些)

艳娥 2024-02-18北美景点
泰国签证可以在泰王国驻昆明总领事馆办理。凡赴泰旅游、访友和探亲者需办此类签证。具体做法如下:1.申请者可到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中的任何一家办理有关手续。2.申请者自行办理,……

泰国签证可以在泰王国驻昆明总领事馆办理。

凡赴泰旅游、访友和探亲者需办此类签证。具体做法如下:

1.申请者可到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中的任何一家办理有关手续。

2.申请者自行办理,需递交如下材料:

填写旅游签证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表必须本人签名;

照片一张。

申请者本人单位的英文担保信(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赴泰目的;在泰停留期;该信必须担保申请者按期返回中国,使用印有该单位抬头的信纸打印,并附有该单位的地址及电话,此信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及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出示已经确认的往返机票,并递交该票的复印件一份。

备注:获此签证者,可在泰国居留两个月,此类签证不得延期。

临时居留或非移民签证(NONIMMIGRANTVISA)

凡赴泰为联系业务、出席会议、参加培训和进行学术交流不超过90天申请者需办此类签证。

申请者需递交如下材料:

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表必须本人签名;

照片四张。

泰国有关单位负责人署名的邀请信,并注明申请人在泰居留的时间和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者的工作单位致泰王国驻沪总领事馆的英文照会信,确认申请人为本单位人员及其赴泰目的;在泰居留时间,保证其在照会信注明的期限内离泰,该英文照会信必须加盖公章并有负责人署名。

出示已经确认的往返机票,并递交该票的复印件一份。

注:办理上述任何种类的签证,须持有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并递交护照复印件一份。

泰王国驻沪总领事馆挂靠申请者的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9:30-11:30,完成各类签证所需的工作时间是自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回国时,不需要什么手续,只需要有回中国的机票,签证过期之前出境就行了。

1,首先先准备材料,签署认购合同,递交申请至申请国移民局。

2、其次到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3、最后正式绿卡的转化。

缅甸联邦共和国驻昆明总领事馆(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Union of Myanmar in Kunming)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迎宾路99号。

缅甸驻昆明总领馆指定的两家签证服务中心落户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和瑞丽市,这将为前往缅甸的中国居民提供便利化服务,促进中缅经济文化交流。

一、护照,剩余有效期大于6个月:

护照是出国必不可少的证件,如果没有,可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全国联网异地也可办理,一般7~10个工作日可以拿到,费用100多人民币。

二、越南签证办理途径:

1、本人持护照和个人照片到越南驻华领事馆办理,具体为北京、上海、昆明、南宁、广州。

2、代办,目前最快捷的方法。你只需要手机拍照护照内页,发给小鱼,1天下签,2-3天就可以收到签证。

三、越南旅游签证能呆多久?

越南签证目前有一个月和三个月,两个有效期,分别可停留30天和90天。一个月单次往返:可停留30天,单次出入境后作废;一个月多次往返,可停留30天,往返次数不限制。三个月单次往返:可停留90天,单次出入境后作废;三个月多次往返,可停留90天,往返次数不限制。

另外,一年工作签证和投资签证可停留一年,五年探亲签证每次最多停留180天!

四、越南签证办理费用多少钱?

旅游签:

一个月单次206元

三个月单次366元

三个月多次566元

商务签:

三个月单次518元

三个月多次718元

五年探亲签证:860元

关注小鱼,每天陪你聊越南!如果你想办理越南签证,了解越南风土人情等,欢迎留言或私信,小鱼都会一一回复。

昆明西山区办出境证有以下地点:

1、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20号。

2、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拓东路118号

3、盘龙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锦武路15号。

4、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段出入境管理局新办公大楼1层

5、出入境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18号昆明市公安局。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下可申请的出入境通行证件。

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94年7月15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定了“入出境通行证”,此种证件最初发给因国籍冲突不便持有护照的人员入国或出国时使用,在出境或入境时收回。

21世纪初,除上述情形外,从事边境贸易、参加边境旅游的人员也使用此种“入出境通行证”,主要出入毗邻国家边境地区,无需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7年1月1日施行)尊重了这种现状,将此种证件用法律形式规定,同时考虑到此种证件的使用范围已发生变化,故将其更名为“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2007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6号发布《中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自2007年12月15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8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该《办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的签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