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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指南

美国的签证有区别吗?分几类?

静子 2023-12-31签证指南
F、J、M类签证都属于学生类签证,被美国合格大学录取,赴美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当申请F1学生签证。交换访问应该签J1。欲获签证赴美与在美短期停留的配偶或父母一起生活, 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是F-1, J-1, M-1, H-1, H-2, 或 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并且进入美国的……

F、J、M类签证都属于学生类签证,被美国合格大学录取,赴美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当申请F1学生签证。交换访问应该签J1。

欲获签证赴美与在美短期停留的配偶或父母一起生活, 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是F-1, J-1, M-1, H-1, H-2, 或 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并且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陪同上述主要签证持有者或赴美与其团聚。”
F-2 签证签发给留学生(F-1)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

欲获签证赴美与在美短期停留的配偶或父母一起生活, 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是F-1, J-1, M-1, H-1, H-2, 或 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并且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陪同上述主要签证持有者或赴美与其团聚。”
J-2 签证签发给交流访问学者(J-1)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

下列人群适合申请B-1签证:

•公司职员前往美国寻求销售,进行合同谈判,或者取得在中国或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执行的定单;
•美国公司或办事处职员前往美国与商务伙伴进行商务洽谈;
•商务人员前往美国参加商务会议或研讨会;
•商务人员前往美国进行独立的调研,例如产品调研或市场调研;
•投资商前往美国设立投资;
•医生前往美国考察新技术,或进行商讨,但不对病人实施诊治。

持B2签证的访问人员可以进行以下活动:

•旅游观光;
•探亲访友;
•接受医疗诊治;
•参加同业或社会组织召开的大会;
•参加非专业的音乐,体育或类似的活动。

H 签证:

H 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的申请人。大多数短期工作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入境次数为两次。短期工作签证申请得到批准后,中国籍申请人无需支付签证签发费。

L签证:

L签证签发给被其中国公司调派到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至少一年。大多数L签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内或两年内可多次入境,其有效期长短视申请人工作许可批准书上规定的工作期限而定。

如果签证申请得到批准,每位中国籍的L签证申请人必须在签证面谈时支付120美元的签证签发费。如某位L1签证申请人偕两名家属赴美,其家属申请L2签证,那么他们三人必须支付共360美元的签证签发费。凭“跨国公司集体工作许可证”前来申请 “Blanket L-1”签证的申请人还必须在面谈时交纳500美元的“打假侦察费”。“Blanket L-1”申请人不需要额外交纳120美元的签证签发费,但他们的家庭成员需要交纳此项费用。以上述家庭为例,如果主要申请人申请“Blanket L-1”签证, 那么他们三人应该交纳的费用总额为740美元(此费用不是签证申请费,而是除去签证申请费之外需要另外支付的费用)。

O或P类签证:

这两种签证签发给赴美进行表演、教学或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有特殊技能的演艺人员或某些行业专业人士。申请人在中国的单位和美国的接待方须与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署联系,得知如何为申请人递交上述两类工作申请。

所有经美国转往其他国家的旅客均需在旅行前申请过境签证(C 类签证)或旅游签证(B2签证)。过境签证(C类签证)签发给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的外国公民。

大多数情况下,符合过境签证资格的申请人也符合B1/B2签证(商务和旅游签证)的要求并可获得B1/B2签证来代替过境签证。

拥有有效B1/B2签证的旅客如需从美国过境不必再另外申请过境签证。享受免签证计划的国家公民无需申请过境签证。

请注意,申请C类签证,过境美国的证明和能入境他国的证明非常重要,前者可以从旅行日程安排、显示需要从美国过境的机票预定等加以证明,而后者可以用他国给予签证或入境许可加以证明,除非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入境他国时无需出示任何入境许可。

I类签证 (媒体代表签证) :I签证签发给以进行现场实事报道为目的赴美的杂志、报纸、电视和广播电台雇员。此类签证申请人无需提供工作批准书。

B 类签证:以出席会议、购买/销售媒体设备或播映权的媒体代表一般被认作普通商务访问者,可持B类访问签证访美。

H、P、 O、L、Q 类签证:为参加艺术性质节目制作 (需要演员) 而赴美的媒体代表在申请签证前应得到美国国土安全部公民及移民事务署(USCIS)的批准书。根据不同情况,参加此类活动通常颁发H或P类批准书,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颁发O、L和Q类批准书。电视、广播和电影制作公司最好从律师事务所雇佣一名有媒体方面经验、可为目前制作的项目提供特别建议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