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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签证怎么办(员工离职后签证怎么办理)

艳娥 2024-06-07留学签证
外国人在国内换工作,在原工作签证有效的前提下直接做变更工作单位就行,不需要重签。之前的公司要跟他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注销就业证。新公司要申请给他办理新的就业证,并做好后续变更步骤。《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

外国人在国内换工作,在原工作签证有效的前提下直接做变更工作单位就行,不需要重签。之前的公司要跟他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注销就业证。新公司要申请给他办理新的就业证,并做好后续变更步骤。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

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变更手续:用人单位需先到当地人社局办理就业证变更,填报《外国人工作变更(补办)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准备以下申请变更工作单位所需材料:

1、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如原单位已注销或关闭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文;

2、现单位的任职证明;

3、现用人单位经本单位验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外省市单位在当地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4、《外国人工作证》(正本);

5、外国人的有效护照、签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正本及复印件);

6、近期同版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

扩展资料:

相关证件的办理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适用人群: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在毕业后有两年的全职工作经验的外籍人,年龄在60岁以下。

2、《外国人就业证》

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签证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用人单位应在获得职业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3、居留许可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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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

1、外籍人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入职,也属于劳动者,关于其离职手续个人认为按照正常的我国劳动者离职办理即可,就业证明的话一般由你们公司开具,证明其曾经在你们单位入职过。

2、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驻地法人)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不包括执行技术转让协议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3、现有的就业证要办理转移或注销,开具现有公司的离职证明,他日到新公司时需要变更。居留许可是多次有效签证,这个在外籍人员离职后必须注销,不注销的话万一他离开后仍拿着这个签证多次进入中国或超期不回的话,你单位会为此承担责任。具体注销材料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

可以开离职证明,只要解除劳动关系,离职时单位就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就是离职证明,不论是辞职还是被辞退的情况。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

首先是领离职单,领离职单一般都是有固定的地方,通常办卡的地方和办离职的地方在一起,领完离职单之后填写表格,然后把它上交给你的直属上司,一般都是给线长,虽然线长没有权利批准,但是需要经她的手交给部长,部长会签字批准才算数。

你的报告交了之后,差不多1个月的时间,去问你的线长离职单批准下来了吗?正常情况下线长会在你工作的最后一天给你签过字的离职单,按照程序走,下面就该按照程序还东西了。

首先去交工衣到厂务,厂务简单看一下没有差错就叫你把衣服扔进桶里,然后签字盖章,他们那边注销一下就好了,如果在富士康办有办借书卡的,需要先去图书馆注销,住宿舍的去宿管那里注销(辞完马上要搬走)最后去交人资交厂牌。

弄完之后就算是离职成功了,不会说自离啥的了,如果你回老家会给你打印一份转保的单子,签字即可,不转直接签字开一张放行单就可以走了。

有时候即使按照正常的离职程序走了,也会发生意外,近日就有一位工友进的是常州瑞声,因为身体对岗位上需要用到的材料过敏,就申请离职了,虽然合同没到期,但是走正常的离职程序也不差,只不过在发工资的时候,只发了同工同酬的部分,然后还被判成了自离,也没联系到驻厂老师,最后他在工友圈上说了这件事,工立方的工作人员一看到,立刻联系这位工友,问清楚事情,将工友未补的差价补上,仅仅20分钟,就给工友解决了,这就是工立方的服务态度。

瑞典是高度发达文明高福利的资本主义国家是跨国企业做多的国家

厨师(工作 移民)满四年几乎都可以拿到绿卡

在瑞典工作4可以申请永居,5年以后可以申请国籍,工作半年后可以申请陪读签证,也可以同时申请赴瑞典。

1,工种:瑞典厨师

2,条件:持有厨师中级以上技能技书

3,年纪22-50周岁

4,性别:不限

5,合同期限:2 2年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提供至少4周以上的带薪年休假)

6,待遇和福利:

(1) 试用期15000瑞典克朗(11500),试用期后18000-20000瑞典克朗(12000-15000RMB).

(2) 工作签也享受当地免费医疗,教育等相关福利

(3) 可以同时或者工作满半年后申请家属陪伴,期间也可以回家探亲,无需在办签证。

(4) 吃住,提供吃和住

(5) 休假;每年有20-28天探亲休假

(6) 退税;每年3月份有退税补贴

(7) 工作时间: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每周休息一天

(8) 加班;如果有加班根据规定给与补贴

(9) 办理周期:6个月

准备资料

前期材料:作品照片。作品视频(3-4分钟自我介绍切菜,炒菜垫锅上盘装盘)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家庭所有成员的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个人简历表,技能证书复印件,学历复印件,两寸白底照片2张

后期材料:获得雇主担保涵后,根据当时的政策和担保公司的要求提供补重材料。

特别说明:

1. 报名所持有证件及所填写简历必须真实,不得有虚假或隐瞒

2. 在未接到出国通知前,出国人员与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者,损失由出国人员个人承担

3. 以上所列事项(雇用合同)为准。

企业辞退员工不给办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