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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签证

厦门本地户口去台湾需要办理什么签证

斯蒂芬 2024-08-09留学签证
【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资料】1.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表格,申请人本人签字4.旅行社所开具的申请人旅游发票原件(填写客人名字,一人一票)5.申请需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局……

【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资料】

1.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表格,申请人本人签字

4.旅行社所开具的申请人旅游发票原件(填写客人名字,一人一票)

5.申请需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证处面试办理

【申请赴台湾观光签证(入台证)所需资料】

1. 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2. 居民身份证清晰复印件(正反面)

3.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清晰复印件(证件有效期自出发日起最低为六个月或以上)

4. 申请者近三个月内二寸半身(正面脱帽)相片三张(照片底色须为白色)

5.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一份,需本人签名

6. 夫妻共有资产,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7. 单位在职证明一份(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名

9. 若无单位在职证明,则需人民币伍万元(或等值之外币)的银行存款复印件

10.未满18岁须有监护人同行,附父母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未随行父母同意书”

11.学生提供“在校证明原件”(需有该校名称、地址、电话,加盖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

12.学龄前儿童须有监护人同行,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未随行父母同意书”。

1. 如何办理台湾通行证G签注

已开放台湾自由行城市

北京、上海、厦门、天津、杭州、广州、南京、重庆、成都、深圳、济南、西安、福州、苏州、武汉、宁波、青岛、郑州、沈阳、长春、石家庄 长沙、昆明、南宁、合肥、泉州、大连、哈尔滨、太原、南昌、贵阳、无锡、烟台、温州、漳州和中山、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威海、徐州、常州、舟山、惠州、桂林、龙岩

申请台湾通行证G签注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具体情况请致电到申请地出入境管理处咨询)

户籍在以上47个开放城市的居民。

户籍在以上47个开放城市的居民,其合法配偶及16周岁以下的子女也可申请。

在以上47个开放城市工作,有暂住证+近期内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证明。

在以上47个开放城市读书,有出发前一个月内开具出的在读证明或者有效期内的学生证。

办理方式(满足以上条件人士必须本人亲自到申请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通行证)

费用:通行证30元 (有效期为5年) G签注20元/次 (有效期为半年)

时效:7-15个工作日

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上)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户主页、本人页 ,均需复印件)

两寸近期白底彩照两张

注意事项(户口不在开放城市但满足办理条件者,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通行证)

1. 登陆所在城市公安局网站 比如:北京的为 

2. 点选左侧的 “ 预申请受理―选择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填写详细信息后提交并获取查询密码

3. 48小时后再次登录,用查询密码和身份证号查询结果;通过后,选择办理通行证的机关单位和时间;将在线生成的受理号码打印出来,到预约的地点去办理即可。

4. 初审结果30日内有效,通过初审后要及时进行预约,及时去办理。

5. 如果首次没有申请通过,核实信息后可再次提交申请,再次申请不通过的,只能打印《出入境证件网上预申请复核申请表》带着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现场复核。

个人申请

通行证紧急联络人关系证明身份证明财力证明

主申请人和随同亲属都需要提供

本人信息页

在有效期内的G签注页

样例:

台湾个人游入台证样本

需要办理赴台旅游签证. 赴台申请办法 (A) 申请约需 10-15 天可取得 - 台湾出入境证副本 (B) 台湾 ( 邀请 ) 申请资格: (1) 国内各企业 ( 厂 . 矿 ) 均可提出被邀请申请。 (2) 年营业额需

往来台湾地区签注种类

1. D签注:定居

2. J签注:居留

3. T签注:探亲

4. L签注:旅游

5. Q签注: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6. Y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7. F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8. C签注: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

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 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 “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